據國家安監總局網站消息,國家安監總局等四部門日前聯合發布《關于大力推進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包括組織新標準宣貫培訓、創建標準化工作激勵機制、統籌協調推進標準化建設工作等在內的多項要求。《通知》強調,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生產煤礦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都要按照新標準執行。
《通知》指出,新修訂發布的《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定級辦法(試行)》(煤安監行管〔2017〕5號,以下統稱新標準)將于2017年7月1日試行,各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主管部門和各煤炭企業要立即行動起來,組織新標準宣貫培訓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完善創建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激勵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一級、二級標準化煤礦支持力度。一是在全國性或區域性調整、實施減量化生產措施時,一級標準化煤礦原則上不納入減量化生產煤礦范圍;在地方政府因其他煤礦發生事故采取區域政策性停產措施時,一級、二級標準化煤礦原則上不納入停產范圍。
二是優質產能煤礦生產能力核增時,一級標準化煤礦的產能置換比例不小于核增產能的100%。
三是停產煤礦復產驗收時,優先對二級及以上標準化煤礦進行驗收。
四是二級及以上標準化煤礦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符合相關條件后,可以直接辦理延期手續。
五是國家煤礦安監局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有關部門定期向銀行、證券、保險、擔保等主管部門通報一級標準化礦井名單,作為煤礦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
《通知》要求,各地要統籌協調推進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
(一)做好新舊標準的過渡工作。各級主管部門要督促轄區內煤礦企業對照新標準開展達標創建工作,做到主動過渡、早日達標。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生產煤礦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都要按照新標準執行。
(二)充分利用煤礦全面安全“體檢”成果。各地區要緊密結合煤礦全面安全“體檢”工作,督促煤礦企業認真對照新標準,制定鞏固提高的目標措施,進一步強基固本,夯實煤礦安全基礎。
(三)做好考核定級和動態監管銜接。要加強對達標煤礦的動態監管,督促煤礦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實現持續達標、動態達標。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對轄區內的各個等級的達標煤礦進行抽查,發現不再具備達標條件的,要及時降低或撤消其等級,并予以公開曝光。
國家煤礦安監局將委托專業化的考核隊伍,對申報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煤礦開展全覆蓋式的檢查考核,2017年6月起,開始受理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煤礦考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