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企業的安全生產是國家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的工業如煤炭、石油、化工、軍工、電力、醫藥、輕紡、航空航天、海洋工程、港口工程、核化工程、燃氣工程等行業盡管其專業方向各不相同,但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著爆炸危險場所。眾所周知,工業生產過程中爆炸危險物質的泄露是不可避免的,它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此時一旦出現危險點燃源將不可避免地導致災難性爆炸事故。本文將通過對近年來上海地區爆炸危險場所防爆工程項目檢查情況的總結,指出防爆工程項目中普遍存在的一些問題,并從中找出一些有益的啟示。
二、上海地區爆炸危險場所防爆工程項目檢查的法律依據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企業數量增多,生產規模擴大,危險化學品使用量大幅上升。根據相關資料顯示:至2005年僅上海地區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的企業有591家,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有798家,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的企業有118家,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有4083家。這些企業中一大批都存在爆炸危險場所,為此在2005年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申辦生產許可證的時候,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文要求在進行安全評價的時候,必須由經認可的防爆電氣設備檢測檢驗機構對生產企業中存在爆炸危險場所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和安裝進行檢查并出據報告,以確定企業爆炸危險場所防爆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檢修、更新等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2006年上海市政府又頒布了《上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在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每3年對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爆設施、設備進行一次檢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根據檢測結果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并將檢測報告和整改情況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三、爆炸危險場所防爆工程項目檢查依據的技術標準
我國對防爆電氣設備的使用是有強制性規定的,然而并非一個經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設備就能確保其在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使用,因為不正確的選型,不恰當的安裝和不到位的維護都會影響防爆電氣設備的安全使用。為此,為了規范防爆電氣設備的安全使用,國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和防爆電氣設備安全使用相關的技術標準,它們分別是:
(1)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2)GB50257-199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3)GB3836.14-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4部分:危險場所分類
(4)GB3836.15-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5部分: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
(5)GB3836.13-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3部分: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的檢修
(6)GB3836.16-2006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6部分: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維護(煤礦除外)
(7)GB12476.2-2006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用外殼和限制表面溫度保護的電氣設備第2節:電氣設備的選擇、安裝和維護
這些標準均屬強制性技術規定,它為我國防爆電氣設備安裝使用起到了一定作用。
四、爆炸危險場所防爆工程項目檢查的內容及檢查概況
根據國家相關部門的授權認可,檢查主要涉及的內容包括設計審查、設備防爆安全檢查和工程安裝驗收。
設在煤炭科學研究總院上海分院測試中心的國家安全生產上海礦用設備檢測檢驗中心(煤炭工業上海電氣防爆檢驗站)是一個具有防爆安全檢查資質并經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審查認可的甲級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近年來中心派出了防爆專業檢查人員對近400個爆炸危險場所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和安裝進行了檢查,這些危險場所主要分布在石油化工企業、油漆涂料生產企業等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的企業,還包括一些加油加氣站和危險化學品倉庫等。企業類型包括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國有大型企業、民營小企業等。
經過檢查發現大部分企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和安裝都不符合國家相關防爆標準的要求,初次檢查合格的比率只能達到5%,其余企業經過整改才能達到合格要求,有些企業要經過3到4次整改才達到合格的要求。
五、爆炸危險場所防爆工程項目檢查發現的問題及原因
近年來我國許多企業加強了對安全的投入,許多企業都知道在爆炸危險場所要安裝防爆電氣設備,但是因為由防爆電氣設備引發的安全事故較少,長期以來政府對工程項目防爆安全的監管力度不夠,造成了人們安全意識淡薄,同時安裝施工人員、現場監理人員又缺乏專業防爆知識,在防爆電氣設備的應用安全方面存在許多安全隱患,下面就檢查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項作一簡要說明:
1.首先是爆炸危險區域劃分問題,爆炸危險區域劃分圖是防爆工程項目檢查最基本的文件,是現場防爆安全檢查的基礎。一些大型企業都由專業的設計院進行了爆炸危險區域劃分,這些設計院基本是按照GB50058-92標準來劃分爆炸危險區域的,在劃分爆炸性氣體危險場所時不存在什么問題,而在劃分粉塵爆炸危險場所時就出現了與目前粉塵產品標準不對應的問題。根據GB50058-92標準粉塵爆炸危險場所劃分為10區和11區,而粉塵防爆產品現在是按照GB12476.1-2000《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用外殼和限制表面溫度保護的電氣設備》標準來發證的,這個標準把粉塵危險場所劃分為20區、21區和22區,產品也按照這個要求來設計,由于設計人員不了解GB12476.1-2000這個產品標準,在危險區域設計時還是按照GB50058-92標準把粉塵危險場所劃分為10區和11區,這就造成了使用單位在粉塵防爆設備選型時不知怎么選的問題。此外,很多涂料廠等小型企業根本不知道爆炸危險區域劃分的標準依據,于是就隨意設計,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隱患。
2.現場發現許多假證產品,生產企業偽造防爆合格證,可使用單位由于缺乏這方面的專業知識,而當作合格的防爆電氣設備在使用。我們檢查的一個日資企業,它使用的防爆燈具,防爆照明開關等防爆電氣設備均從一個廠家進的貨,經檢查發現都是無證產品,提供的防爆合格證均為偽造。這種情況怎么能保證安全?,F場還發現許多電氣設備無銘牌,無防爆標識,有些有標識但無防爆合格證號,有些銘牌上的防爆型式與防爆合格證上的不一致,而使用單位由于缺乏防爆專業知識,讓這些電氣設備在現場使用,給一些不良生產企業以可乘之機。
3. 許多防爆設備已經使用了近三十年,由于沒有相關標準規定其失效判定依據和使用年限規定而一直使用至今。一般在額定條件下,防爆電氣設備的可靠性壽命在10~15年左右。但是如果防爆電氣產品在化工等腐蝕嚴重的場所,應該預見這類部件的壽命會縮短,防爆安全性能可能受到嚴重影響,如隔爆面嚴重銹蝕,密封墊老化等。由于沒有相關的檢查,企業一直把這些有安全隱患的防爆電氣設備作為完好設備在使用,平時也沒有按照GB3836.13進行檢修。
4. 許多防爆電氣設備選型錯誤,例如礦用防爆電機、礦用防爆電話機、礦用防爆按鈕等在工廠爆炸危險場所中使用;在氫氣或乙炔場所降低級別選用IIB級防爆電氣設備等,在可燃性粉塵環境中選用氣體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等。造成這種原因主要是部分技術人員缺乏選型的基本知識,以為在爆炸危險場所中只要選用防爆產品就行。有些技術人員甚至認為熱電偶等產品電壓很低不需要使用防爆產品,就選用了普通的電氣產品。我們在檢查一家合資企業時,他們的一個技術主管就認為礦用的防爆電話機能用,堅決不肯改,后經反復解釋才整改,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對防爆基本知識了解,此外防爆設備生產企業在說明書上含糊的說可用于防爆場所也是一個原因。
5.一些防爆電氣產品為了方便用戶接線往往在不同的方位設置了多個電纜引入口,對于這些具有多個電纜引入裝置的防爆產品的認證,一般都要求產品供應商在每個電纜引入口配套相應的金屬盲板或堵頭。而現場檢查中發現許多防爆電氣設備上多余的進線裝置中未加封堵,使得防爆電氣設備的內腔和外界是相通的,根本沒起任何作用,滿足不了產品的防爆性能要求。
6.按照防爆標準規定:電纜引入結構應該包括橡膠密封圈、金屬平墊圈和壓緊螺母(見圖III),鋼管布線方式中導線引入的正確方式也包括多孔橡膠密封圈、金屬平墊圈和管接頭壓緊螺母(見圖I) ,鋼管布線方式中導線引入的另一種正確方式是管接頭壓緊螺母和隔離密封件(見圖II);而現場我們卻發現許多防爆設備電纜引入或導線引入都不裝橡膠密封圈、金屬平墊和壓緊螺母,直接用布線鋼管旋入(見圖IV),這種安裝方式導致產品防爆性能嚴重失效。造成這種安裝錯誤主要是由于一些安裝施工人員不了解電纜引入結構的防爆機理,根據標準要求對于隔爆型結構的設備要確保內部爆炸不會傳到外部環境,對于增安型結構的設備電纜引入口至少要滿足IP54的外殼防護等級要求。有時,我們還會在一些吊桿式照明燈具上發現類似的問題。為了提高燈具對特定工位的照度,必須加長照明燈具的燈頭部分與配套接線盒之間的連接吊桿。于是施工人員現場制作加長吊桿,事實上,這根連接吊桿是防爆照明燈具相關的部件,原生產廠配套吊桿兩端的連接螺紋通常是直螺紋,且結構尺寸也是有要求的,它們分別起到了接線盒和燈頭側電纜引入口壓緊螺母的作用,但施工人員現場加工制作的加長吊桿兩端的螺紋為板牙絞制的錐螺紋,無法充分旋入接線盒和燈頭起到壓緊電纜的作用,從而致使整個燈具的防爆性能完全失效。
1.防爆管接頭 2.鋼管 3.彈性密封圈 4.墊圈
5.導線 6.壓緊螺母 7.電纜 8.防爆隔離密封盒
7.電纜護套外徑尺寸與密封圈不匹配,部分電氣設備進線部分一個進線口引入二根電纜,施工人員為了安裝方便把電纜剝成散線穿過密封圈進入設備而造成密封圈起不到密封作用,這些都嚴重違背了防爆電氣設備布線的基本原則。
8.有些防爆電氣設備的隔爆接合面緊固螺栓數量不齊全,與防爆性能相關的外殼緊固件缺少防松措施,在更換隔爆接合面緊固螺栓時隨意選用與原螺栓不同強度的普通螺栓,這就降低了防爆安全性能,使產品防爆性能失效。由于安裝在工業現場的防爆產品將不可避免地受到一定的振動環境影響,為了確保產品防爆性能的持續有效性,必須關注緊固件的防松措施及其有效性。
此外部分電氣設備未按規定接專用的外接地線;鋼管布線的不按規定使用鍍鋅管,而使用塑料或鐵管;有些電氣設備的配線為普通塑膠線,未按規定配用電纜;本質安全系統配置不合理等;這些都是在現場檢查中的常見問題
從以上這些內容可以看出,爆炸危險場所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非常嚴重,造成這些問題的主要因素是 :
1.由于對相關防爆標準缺乏宣貫,許多安裝設計人員包括企業設備管理人員不知道有些什么相關標準可以引用,不了解標準要求,不知道如何執行。
2.缺少監督機制,缺乏包括嚴密的現場質量監督、檢查和行之有效的維護管理的措施,使得安裝使用防爆標準形同虛設。
六、爆炸危險場所防爆工程項目檢查工作的啟示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各項事業蓬勃發展,但是在各工業企業快速發展的同時,我們不能忽視各種防爆工程項目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那么,針對這些安全隱患,我們的防爆檢測檢驗機構和我們的防爆產品生產單位可以做些什么呢?
1. 防爆產品生產單位應完善我們的使用說明書。在說明書中明確產品安裝時應注意的事項。如本產品提供的密封圈是為電纜引入方式配備的,適用的電纜直徑是多少,使用導線引入方式須與生產企業聯系配備專用引入裝置等,使安裝使用單位明確安裝要求。
2. 防爆產品生產單位在產品的設計上也可以多設計一些用Ex電纜引入裝置的防爆產品,而不是直接在防爆產品上設置引入裝置,給客戶更多的選擇 。
3. 防爆檢驗機構可以借鑒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管理方法,聯合起來組建一個網絡平臺,不管哪個防爆檢驗機構頒發的防爆合格證只要上網一查就知道是哪個企業生產的,什么型號的什么產品,是否在有效期內,從而杜絕假證現象,從源頭加以控制以確保安全。
4. 防爆檢驗機構應推動國家對防爆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管,積極參與防爆工程項目的建設:
(1)對涉及爆炸危險場所的新建、擴建和改建項目,在進行項目安全預評價時就由防爆檢驗機構提出相應的防爆安全對策措施;
(2)在安裝防爆電氣設備前防爆檢驗機構提前介入,對設備施工、安裝監理等人員進行防爆基礎知識和安裝知識的培訓;
(3)在安裝防爆電氣設備過程中防爆檢驗機構參與防爆電氣設備的驗收并現場指導如何安裝;
(4)在所有的防爆電氣設備系統和裝置投入運行前進行專項檢查并出具檢查報告;
(5)對于已經投入正常運行的工程項目應加強防爆電氣設備的日常管理,在實施定期維護保養措施的基礎上,防爆檢驗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參與對電氣設備進行的定期防爆專項檢查;
5. 為了安全監管長效機制的建立,應將上海地區對防爆電氣設備實施安裝驗收的經驗進行總結和完善,并逐步推廣。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相關要求,由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國家安全生產上海礦用設備檢測檢驗中心負責起草,由國家安全生產上海防爆電氣設備檢測檢驗中心和國家安全生產南陽防爆電氣設備檢測檢驗中心參加起草的安全行業標準《危險場所電氣防爆安全規范》已經上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審批。這個標準規定了爆炸性氣體或可燃性粉塵環境中電氣設備的選型、安裝、使用、維護的安全要求及檢查程序。這個標準的發布和實施將推動國家對防爆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管,從而全面提高爆炸危險場所防爆安全的整體水平。
七.結束語
為了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可以相信,只要我們防爆產品生產企業和防爆檢驗機構共同努力,加強防爆產品知識防爆設備安裝等知識的普及和宣貫,認真貫徹和落實各項防爆技術規范和標準,推動國家對防爆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管,防爆工程的安全水平必將全面提高。
作者簡介:李斌, 國家安全生產上海礦用設備檢測檢驗中心防爆站站長助理, 從1990年開始從事防爆電氣檢驗工作,參與多項防爆標準的制修定工作,近年來主要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單位中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