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發改委工業司和能源局了解到,6月7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了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該《規劃》將于近期頒布。對于之前國家已核準定點的糧食燃料乙醇和核準在建的煤化工項目,原來支持它們規范發展的政策沒有變化。
記者了解到,這次會議強調發展可再生能源,必須遵循“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大量消耗糧食、不得破壞生態環境”的原則。今后在已定點的4家燃料乙醇生產企業以外,政府將不再批準新建糧食乙醇燃料項目。針對日前有關“我國將停止在建煤化工和糧食乙醇燃料項目”的報道,國家發改委有關官員表示,對已定點的4家燃料乙醇生產企業,原有政策沒有變化,國家財政給予的補貼也按原定政策逐年減少。對已核準在建的煤化工項目,也沒有新的規定出臺,支持規范發展的政策規定沒有變化。其中煤制油項目原來已有規定,在直接法和間接法各一套示范項目未成功之前不核準新的煤制油項目。
據了解,這次會議明確中國發展可再生能源總的目標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解決偏遠地區無電人口供電問題,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推行有機廢棄物的能源化利用,推進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產業化發展。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要與推進節能降耗、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相結合,并堅持以下原則:一要根據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目標要求,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配套政策;二要采取有效措施,培育持續穩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場;三要加大財政投入,實施稅收優惠政策,重點支持可再生能源科學技術研究、應用示范和產業化發展;四要科學規劃,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序開發。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將加快水電、太陽能、風能、生物質發電、沼氣的開發利用。
1999年,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黑龍江華潤酒精有限公司、河南天冠燃料集團和安徽豐原燃料酒精股份有限公司成為國家燃料乙醇定點生產企業。目前,這4家企業規劃建設的102萬噸燃料乙醇產能全部達產。
摘自《中國化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