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組織有關單位在充分調研、廣泛吸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編制了《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十二五”規劃》。
《規劃》規定,2015 年,煤礦瓦斯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比2010 年下降40%以上;煤層氣(煤礦瓦斯)產量達到300 億立方米,其中地面開發160 億立方米,基本全部利用,煤礦瓦斯抽采140 億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瓦斯發電裝機容量超過285 萬千瓦,民用超過320 萬戶。“十二五”期間,新增煤層氣探明地質儲量1 萬億立方米,建成沁水盆地、鄂爾多斯盆地東緣兩大煤層氣產業化基地。
發展現狀
國家啟動沁水盆地和鄂爾多斯盆地東緣兩個產業化基地建設,實施煤層氣開發利用高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建成端氏—博愛、端氏—沁水等煤層氣長輸管線,初步實現規?;?、商業化開發,形成了煤層氣勘探、開發、生產、輸送、銷售、利用等一體化產業格局。重點煤層氣企業加快發展,對外合作取得新進展,潘莊、棗園項目進入開發階段,柳林、壽陽等項目獲得探明儲量?!笆晃濉逼陂g,煤層氣開發從零起步,施工煤層氣井5400 余口,形成產能31 億立方米。2010年,煤層氣產量15 億立方米,商品量12 億立方米。新增煤層氣探明地質儲量1980 億立方米,是“十五”時期的2.6 倍。
國家強力推進煤礦瓦斯“先抽后采、抽采達標”,加強瓦斯綜合利用,安排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煤礦瓦斯治理示范礦井和抽采利用規?;V區建設,煤礦瓦斯抽采利用量逐年大幅度上升。2010 年,煤礦瓦斯抽采量75 億立方米、利用量23 億立方米,分別比2005 年增長226%、283%。山西、貴州、安徽等省瓦斯抽采量超過5 億立方米,晉城、陽泉、淮南等10 個煤礦企業瓦斯抽采量超過1 億立方米。
規劃布局和主要任務
勘探:
以沁水盆地和鄂爾多斯盆地東緣為重點,加快實施山西柿莊南、柳林、陜西韓城等勘探項目,為產業化基地建設提供資源保障。推進安徽、河南、四川、貴州、甘肅、新疆等省區勘探,實施宿州、焦作、織金、準噶爾等勘探項目,力爭在新疆等西北地區低階煤煤層氣勘探取得突破,探索滇東黔西高應力區煤層氣資源勘探有效途徑。到2015年,新增煤層氣探明地質儲量1 萬億立方米。
開發:
(一)地面開發
“十二五”期間,重點開發沁水盆地和鄂爾多斯盆地東緣,建成煤層氣產業化基地,已有產區穩產增產,新建產區增加儲量、擴大產能,配套完善基礎設施,實現產量快速增長。繼續做好煤礦區煤層氣地面開發。開展安徽、河南、四川、貴州、甘肅、新疆等省區煤層氣開發試驗,力爭取得突破。到2015 年,煤層氣產量達到160 億立方米。
1、沁水盆地煤層氣產業化基地建設
沁水盆地位于山西省東南部,含煤面積2.4 萬平方千米,埋深2000 米以淺煤層氣資源量3.7 萬億立方米,探明地質儲量1834 億立方米,已建成產能25 億立方米,初步形成勘探、開發、生產、輸送、銷售和利用等一體化產業基地。“十二五”期間,建成寺河、潘河、成莊、潘莊、趙莊項目,加快建設大寧、鄭莊、柿莊南等項目,新建馬必、壽陽、和順等項目。項目總投資378 億元,到2015 年形成產能130 億立方米,產量104 億立方米。
2、鄂爾多斯盆地東緣煤層氣產業化基地建設
鄂爾多斯盆地東緣地跨山西、陜西、內蒙古三省區,含煤面積2.5萬平方千米,埋深1500 米以淺煤層氣資源量4.7 萬億立方米,探明地質儲量818 億立方米,已建成產能6 億立方米。“十二五”期間,建成柳林、韓城-合陽項目,加快建設三交、大寧-吉縣、韓城-宜川、保德-河曲等項目,新建臨興、延川南等項目。項目總投資203 億元,到2015 年,形成產能57 億立方米,產量50 億立方米。
3、其他地區煤層氣開發
加快遼寧阜新、鐵法礦區煤層氣開發,推進河南焦作、平頂山、貴州織金-安順等項目開發試驗。項目總投資23 億元,到2015 年,形成產能9 億立方米,產量6 億立方米。
(二)井下抽采
“十二五”期間,全面推進煤礦瓦斯先抽后采、抽采達標,重點實施煤礦瓦斯抽采利用規?;V區和瓦斯治理示范礦井建設,保障煤礦安全生產。2015 年,煤礦瓦斯抽采量達到140 億立方米。
1、重點礦區規?;椴?/SPAN>
在山西、遼寧、安徽、河南、重慶、四川、貴州等省市33 個煤礦企業、8 個產煤市(區),開展煤礦瓦斯規?;椴衫弥攸c礦區建設。重點落實區域綜合防突措施,新建、改擴建抽采系統,增加抽采管道、專用抽采巷道和鉆孔工程量,配套建設瓦斯利用工程。到2015 年,建成36 個年抽采量超過1 億立方米的煤礦瓦斯抽采利用規模化礦區,工程總投資562 億元。
2、煤礦瓦斯治理示范礦井建設
建成黑龍江峻德礦、安徽潘一礦等瓦斯治理示范礦井。分區域選擇瓦斯災害嚴重、有一定發展潛力的煤礦,再建設一批瓦斯治理示范礦井,推進瓦斯防治理念、技術、管理、裝備集成創新,探索形成不同地質條件下瓦斯防治模式,發揮區域示范引導作用。
輸送與利用:
(一)煤層氣輸送與利用
煤層氣以管道輸送為主,就近利用,余氣外輸。依據資源分布和市場需求,統籌建設以區域性中壓管道為主體的煤層氣輸送管網,適度發展煤層氣壓縮和液化。開展煤層氣分布式能源示范項目建設。優先用于居民用氣、公共服務設施、汽車燃料等,鼓勵用于建材、冶金等工業燃料。在沁水盆地、鄂爾多斯盆地東緣及豫北地區建設13 條輸氣管道,總長度2054 千米,設計年輸氣能力120 億立方米。
(二)煤礦瓦斯輸送與利用
煤礦瓦斯以就地發電和民用為主,高濃度瓦斯力爭全部利用,推廣低濃度瓦斯發電,加快實施風排瓦斯利用示范項目和瓦斯分布式能源示范項目,適度發展瓦斯濃縮、液化。鼓勵大型礦區瓦斯輸配系統區域聯網,集中規模化利用;鼓勵中小煤礦建設分散式小型發電站或聯合建設集配管網、集中發電,提高利用率。到2015 年,瓦斯利用量84 億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民用超過320 萬戶,發電裝機容量超過285 萬千瓦。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勘探投入不足
煤層氣勘探風險大、投入高、回收期長。國家用于煤層氣基礎勘探資金少,規定的最低勘探投入標準低,探礦權人投資積極性不高,社會資金參與煤層氣勘探存在障礙,融資渠道不暢,勘查程度低。目前,煤層氣探明地質儲量2734 億立方米,僅為預測資源總量的0.74%,難以滿足大規模產能建設需要。
(二)抽采條件復雜
我國煤層氣賦存條件區域性差異大,多數地區呈低壓力、低滲透、低飽和特點,除沁水盆地和鄂爾多斯盆地東緣外,其他地區目前實現規模化、產業化開發難度大。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多,隨著開采深度加大,地應力和瓦斯壓力進一步增加,井下抽采難度增大。
(三)利用率低
部分煤層氣項目管道建設等配套工程滯后,下游市場不完善,地面抽采的煤層氣不能全部利用。煤礦瓦斯抽采項目規模小、濃度變化大、利用設施不健全,大量煤礦瓦斯未有效利用,2010 年利用率僅為30.7%。
(四)關鍵技術有待突破
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基礎研究薄弱?,F有煤層氣勘探開發技術不能適應復雜地質條件,鉆井、壓裂等技術裝備水平較低,低階煤和高應力區煤層氣開發等關鍵技術有待研發。煤與瓦斯突出機理仍未完全掌握,深部低透氣性煤層瓦斯抽采關鍵技術裝備水平亟待提升。
(五)扶持政策需要進一步落實和完善
瓦斯發電機組規模小、布局分散,致使部分地區瓦斯發電上網難,加價扶持政策落實不到位。煤層氣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尚不健全。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經濟效益差,現有補貼標準偏低。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開采成本高、安全投入大,需要國家在稅費等方面出臺扶持政策。
(六)協調開發機制尚不健全
煤層氣和煤炭是同一儲層的共生礦產資源。長期以來,兩種資源礦業權分別設置,一些地區存在礦業權交叉重疊問題,有關部門采取了清理措施,推動合作開發,但煤層氣和煤炭協調開發機制尚未全面形成,既不利于煤層氣規?;_發,也給煤礦安全生產帶來隱患。
創新協調開發機制
建立完善煤層氣和煤炭共同勘探、合作開發、合理避讓、資料共享等制度。新設探礦權必須對煤層氣、煤炭資源綜合勘查、評價和儲量認定。煤層氣產業發展應以規?;_發為基礎,應當規模化開發的煤層氣資源,不具備地面開發能力的煤炭礦業權人,須采取合作方式進行開發。煤炭遠景開發區實行“先采氣后采煤”,新設煤層氣礦業權優先配置給有實力的企業。煤礦生產區(煤炭采礦權范圍內)實行“先抽后采”、“采煤采氣一體化”。已設置煤層氣礦業權但未設置煤炭礦業權,根據煤炭建設規劃五年內需要建設的,按照煤層氣開發服務于煤炭開發的原則,調整煤層氣礦業權范圍,保證煤炭開采需要。
煤炭企業和煤層氣企業要加強協作,建立開發方案互審、項目進展通報、地質資料共享的協調開發機制。